第一千七百四十七节:送他一壶酒吧!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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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已闻清比圣,复道浊如贤。”

“贤圣既已饮,何必求神仙”

这两句诗就更有意思了。

大概意思是说,我听说有人把清酒比作圣人,将浊酒比作贤者,那么酒中便是有圣贤大道了,何须去求神仙之说呢?

接着便是全诗的结尾了。

哪知李太白见无人给他递上毛笔,干脆喷了一大口酒,凌空一指,以手指头为笔尖,凭空写起诗文来了。

看到这一幕,全场又是一阵哄笑,可是下一秒,很多人就笑不出来了。

只见李太白指尖清光闪烁,黏连着喷出来的酒液,竟是下笔如有神,诗文如行云流水,直从指尖倾泻而下。

“天若不爱酒,酒星不在天。”

“地若不爱酒,地应无酒泉。”

“三杯通大道,一斗合自然。”

“但得酒中趣,勿为醒者传。”

这后面两句话听起来就更“混账”了,三杯酒就可以通晓大道,如果能喝一斗酒,你就可以道法自然,与天地同寿了。

虽是些劝酒的醉话,加上最后一句话,却是叫人耳目一新,如坠其中,反倒是如世人皆醉,唯他独醒一般。

诗文写完,李太白绣口一吐,浩然紫气附着字迹之上,以虚化实,竟是全诗七十个字,一字不落地落到桌案前的纸张之上。

“天地既爱酒,爱酒不愧天”

听得这前三句,气势磅礴,开口就拿天与地说事,还是说的酒,当真是一个爱酒如命的酒疯子,但却让人觉得还蛮有道理的。

“但这诗文终究说的是杯中之物,格局太小,贻笑大方之家。”

端木赐阴声说道:“若是一篇写杯中浊物的诗文,都可以得到诸圣感应,那才叫见鬼了。”

可就在这时,李太白手指一转,继续写道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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