大明女侦探 第119节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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听到这里,陆善柔不解,“死契不能赎回,除非主人家大发善心,往外头放人,否则就是打官司也不成的。为什么李大壮还要告?”

猪肉荣说道:“小的当时也是这样问的,但是李大壮却说,不是死契的问题,是那个出门打发他离开的中年女子,根本就不是他的姐姐……”

李大壮在状纸里的诉求只是望陆青天做主,让他见亲姐姐一面,他就死心了。

“这就奇了。”陆善柔说道:“李大壮那个时候只有三岁,他能记得什么?”

“我也是这么说的。”猪肉荣说道:“可李大壮说,姐姐眉间有一颗红色的胭脂记。姐姐被卖的时候,把一枚铜钱劈了两半,姐弟一人一半,将来好相认。那个中年妇人眉间什么都没有,也拿不出半枚铜钱,定是敷衍他的冒牌货。”

终于,今年翰林结束了漫长的外放,回到京城当京官。

李酒鬼早就喝死了,李大壮已经是个二十七岁的壮汉,这些年打猎攒了一些钱,一心想把姐姐赎回来。

为了攒钱赎回姐姐,李大壮至今没有娶妻生子,是他的执念。

李大壮去了翰林家,道明来意,要赎回姐姐。

但是翰林家将他赶出来,说当年签的卖身契是死契,不是说赎就赎的。

寒江独钓一拳砸在马车板壁上,“难怪我不记得了,原来是这种小纠纷。”

不过,陆善柔更加关心一个结果,问道:“李大壮递了状纸,后来他怎么了?”

猪肉荣说道:“见到好友,小的当然要留他吃饭,他说我杀猪这么忙,下次吧,就走了。”

“这是小的最后一次见他,他打猎的时候遇到了狼,脸都啃没了,肚肠也全都扯出来了,那个惨啊,哎哟哟,因他的事情,我那个年都没有过好。”

家丁还大骂李大壮是赎姐姐是假,想要沾姐姐的光是真,主人家家大业大,得脸的丫鬟比一般人家的千金小姐过的还要好。

李大壮说道:“至少让我和姐姐见一面,她认不认我这个弟弟,或者不愿意赎身,只要姐姐一句话,我就再也不来打扰。”

李大壮蹲在翰林家墙角,不见就不走,为了赎回姐姐一直不结婚,家丁的一句话怎么会让他死心?

后来,一个管事媳妇模样的中年女子出来见他了,叫他立刻离开,她在主人家过着半个主子的生活,不想出去了。

李大壮默默离开,然后来到顺天府,找街头代写状纸的诉师,写了状纸,敲登闻鼓告状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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