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章 纯属偶然(3 / 17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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既然有灾荒,朝廷为什么不赈灾呢?

参考消息

《明史》中关于崇祯年间旱情的记载

崇祯元年夏天,畿辅大旱,赤地千里;崇祯三年三月,大旱,崇祯帝亲自祈雨;崇祯五年,杭州等三府从八月开始至十月下旬都没有雨;六年,京师、江西旱;十年,京师无雨、江西大旱;十一年,两京、山东、山西、陕西旱;十二年,畿南、山东、河南、山西、浙江旱;十三年,两京、登、青、莱三府旱;十四年,两京、山东、河南、湖广、宣大遍地旱。直到崇祯十六年,仍然旱情不止,祈雨不至。

答案很简单,没钱。

崇祯元年,陕西旱灾。崇祯二年,陕西旱灾。崇祯三年,陕西旱灾。

崇祯四年,陕西旱灾……

灾荒之后,没有粮食吃,就是饥荒。

没有粮食吃,就吃人。

对受灾的人而言,吃人,并非童话。

此前有个经济学家对我说,明朝灭亡的真正原因,是没钱。

我表示同意,财政赤字太多,挣得没有花得多,最后垮台。

但他看了看我,说:“我说的没钱,不是没有收入,是没钱。”

有什么区别吗?

然后,他讲了一个小时,再然后,我翻了一个月的经济学,明白了区别。

据说当时西北各地的小孩,是不能四处乱跑的,如果没看住,跑了出去,基本就算没了。

注意,不是失踪,是没了。

失踪的意思,是被拐卖了;没了的意思,是被吃了。

据说,当时还有人肉市场,具体干什么买卖,看名字就知道。

说这么多,只想告诉你,这并不是童话,也不是神话,而是真话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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