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声的证词(法医秦明系列2) 第44节(2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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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宝推了推眼镜,凑近了看。

我拿起宽胶带,黏附了一些指缝和指甲里的污物,又从身边的物证箱里拿出在现场提取的宽胶带,递给王法医,说:“你先把这个送去微量物证实验室吧,用电子显微镜看一下,和现场发现婴儿尸体的沙堆的沙砾是不是一种成分。”

“明白了。”大宝说,“你看得还真仔细啊,这个确实是验证她就是杀孩子的凶手的最好证据。如果确证死者周围的环境没有这种成分的沙砾,那么她就不可能是在死亡现场附近接触到沙砾的。”

我叹了口气,说:“即便是比对一致,也只能说她在婴儿尸体现场附近抓过沙子,不能直接确定她就是杀人凶手啊。自产自销的案件就是这点麻烦,没有口供作为验证。”

重新回到尸体旁,我们开始对尸体前侧的一些小损伤进行了检验。姜芳芳的胸口两乳之间有一处拳头大小的皮下出血,其余体表没有再发现损伤。

颅底骨折可以导致血性脑脊液通过骨折缝,再通过口、鼻、耳腔流出体外,同时,血液通过骨折缝流进筛窦、眶周,形成这种“熊猫眼”的征象。

我们采用先重点后普通的顺序开始了尸体解剖。姜芳芳的头部损伤是全身损伤中最重的,枕部颅骨粉碎性、凹陷性骨折,枕部的脑组织和小脑组织已经挫碎,脑浆从头皮创口中滴滴答答地流出来。

姜芳芳的大脑额叶脑组织也有严重的脑挫伤伴大量硬脑膜下出血,但对应部位的颅骨和头皮没有任何损伤,说明她头部的损伤是一个对冲伤,符合生前高坠形成。

相对应的,姜芳芳的背部、臀部皮下和肌肉内都有广泛的大面积出血,胸椎和骶椎都有明显的骨折、出血征象。

“她是仰面朝天摔在石头上的,”大宝说,“能不能以此推断出她起跳时候的体位?”

“这个申俊还是比较心疼老婆的,”大宝说,“丢了孩子吵架,也没动手。”

“这不是损伤吗?”我指着姜芳芳胸口的损伤说,“这一处损伤,总感觉有些问题。”

“什么问题?”大宝说,“普通的皮下出血啊。”

我挥手制止大宝继续说话,低头想了想,走到解剖室的一角,把解剖开始时脱下的姜芳芳的衣服一件件摊在地上。

突然,一名侦查员走进了解剖室:“秦法医,我们前期调查基本结束,姜芳芳有个外遇对象,我们已经把他控制起来了。支队长让我来向你通报一下。”

我摇了摇头,说:“二十多米的高度,尸体很可能在空中有翻滚,所以体位没有多大的价值。”

“那什么有价值?”大宝问。

我指了指姜芳芳的一双手。

她的双手指尖和掌腕关节都布满了擦伤,手指指缝和长长的指甲里夹杂着一些污物。

“虽然经过了大雨的浇淋,”我说,“但是这些指缝和指甲里的污物有些令人费解,和这个穿着讲究的女人的生活习惯不太相符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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