无声的证词(法医秦明系列2) 第44节(3 / 5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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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她是间歇性精神病,还有躁狂症。”我说,“她二十九号白天和申俊吵了架,没动手,说明她那时候应该趋于正常了,应该不会再去杀害自己的女儿。”

“那她自杀的行为,是愧疚的行为吗?”大宝问。

我摇了摇头,说:“到现在为止,我也没有下结论说姜芳芳是自杀。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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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什么?”大宝说,“你不会认为是他杀吧?用这种手段杀人很罕见啊。”

我的目光没有离开死者的裤子,说:“你说姜芳芳可能是被她的情人杀死的?”

侦查员一愣,说:“不不不,那不可能,姜芳芳不是跳河自杀的吗?经过我们的调查,二十九日晚间,他没有作案时间,但是二十八日晚上到二十九日凌晨,他没有不在场证据,所以我们怀疑孩子是被他杀的。”

我抬头看了看侦查员说:“可是我觉得孩子是被姜芳芳杀害的。”

“杀自己的孩子?还用那么残忍的手段?”侦查员一脸惊愕。

“我们不能用自己的想法来衡量一个精神病患者的想法,”我说,“这样对待一个小孩子,一般人是做不出来的,通常是精神有问题的人才能做出来。除了手上的沙砾,我们还发现死者的鞋子上沾满了黄泥,她死亡的地方是没有黄泥的,这个黄泥应该是在埋婴儿的现场黏附的。”

“罕见不代表没有。”我说,“罕见是因为杀人的人不知道被害人什么时候会到高处,不知道怎么才能找到最好的时机下手。但如果是很熟悉的人,有很好的借口把被害人骗到高处,又有很多机会推她高坠,那么就可以完成这个隐蔽性很高的杀人行为。”

“可是,”大宝说,“我们没有依据啊。”

“有!”我斩钉截铁地说道。

“我开始就对现场有一些疑惑,所以才要自己下去感受一下。”我说,“首先我要问一下,你们知道姜芳芳是处于什么体位从桥上坠落的吗?”

“那个……你这人真奇怪,”大宝说,“我刚才还问了,你说空中可能有翻滚,所以不能通过体位判断的。”

正说着,解剖室的电话突然响了,是王法医打来的。经过电子显微镜的识别,姜芳芳指甲里的沙砾和婴儿尸体现场的沙堆沙砾成分同一。

“现在我们有个间接证据能证实孩子是被姜芳芳埋的。”我说。

“你说有没有可能是别人在埋孩子,姜芳芳在那里挣扎、抵抗、挖孩子啊?”大宝有些不放心。

“姜芳芳身上没有威逼、抵抗损伤,”我说,“所以她在生前没有遭到控制、威逼。”

“那就好,”侦查员说,“案件自产自销了,虽然证据还有些问题,但是我们还有别的路可以走。我们得赶紧找到小女孩,她当天晚上和母亲、弟弟一起出门的,所以她应该知道自己的母亲埋弟弟的事情。你们说姜芳芳自杀前,会把小女孩送到什么地方去呢?不会也埋了吧?五岁的小孩没那么容易被埋吧?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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