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六十三章 能强求,不勉强(2 / 2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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唔,说得直白简单一些——三人都能成虎,何况千万人。

宋良辰啊,你敢跳进来,那么就要做好准备,这辈子你都别想出去。

当然,叶峋也知道,宋良辰能想到这个也算不容易,依她的脾气,本来是不会容忍自己的孩子连个合法的出身都没有的。这对她来说,在当下,是最大的让步,这也就是说叶峋刚刚又把宋良辰的下限给刷新了一遍,果然又低了点。

这可真是……好极了!(未完待续)

这话说得有点失魂落魄的味道,宋良辰眉头皱得更深:“我可以把孩子生下来,但是我有条件。”

叶峋一听,反倒没有惊喜,而是问宋良辰:“那要看你的条件是什么,如果拿孩子留下换你离开,我不会同意这样的交换。”

果然是这样,宋良辰想说的其实就是这个,不过她也有退而求其次的方案:“你也清楚,如果想把这个孩子生下来,爷爷那里,我们必需有个交待。一切都好,你只要答应我一件事就行。”

“说来听听。”叶峋心里自然是激动的,但在宋良辰所谓的“一件事”没说出来前就高兴,那就是正宗的高兴得太早。

“不领证,其他你决定就可以。”

“包括大办酒席,告诉所有人我们是夫妻?”

“对。”

“你还惦记着郑景云!”叶峋冷笑了一声。

“还说起他来有什么意义,再怎么样我和他都不可能了。”宋良辰从来是个以“不给人添麻烦”为人际准则的,可以请人帮忙,但会给人带去麻烦,让人为难的事,她向来是自己消化。

“好。”叶峋并不介意结婚证之类的东西,只要宋良辰能跟他举行婚礼,在身边所有人眼里他们就是夫妻。以宋良辰的脾气,婚礼是比结婚证更具有效力的存在。道德虽无文字,法律虽成条文,但道德对宋良辰的束缚,远高于法律,因为宋良辰这样的家伙,压根不会触犯到法律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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