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三十四节 归来之歌(2 / 5)

加入书签

“钱!”流浪汉表情轻松地说,“这个该死的雇佣兵,是死神的使者,他迟早会干出这事来。自他第一次接近那个女人时,我就看穿了他的目的。他只想要她的钱,而不是感情。”

“这么说,他杀了自己的情妇?”雷克斯皱着眉问。

“没错。”

“就为得到金币?”

流浪汉轻蔑一笑,“完全正确。洛德是个背运的赌徒,债台高筑,一直靠打架过日子。为还债他早就想这么做,现在终于下手了。”

“你们等等,我去探听一下情况。”雷克斯说完,翻身下马,向一个靠在酒馆门柱前的流浪汉走去。

这个流浪汉是个秃顶的诺德男人,看上去四十多岁,面容憔悴,皮肤灰暗,颧骨高凸十分消瘦,右眼眼珠发青,一看就知道是疾病所致。他穿一件破破烂烂的镶钉盔甲,脚上穿着脏兮兮的铁鞋。雷克斯向他问好,他懒懒地回看一眼,慢腾腾地说,“哦,原来是该死的精灵,欢迎来地狱。”

“嘿,很高兴见到你,朋友。村口发生了什么情况?”雷克斯恭敬地询问。

“我不想失礼,精灵。”流浪汉不耐烦地说,“我认为没什么可以帮你。”

流浪汉态度蛮横,但并未使雷克斯感到难堪,他微笑着说,“也许,这个可以帮忙。”

“他不怕法律惩罚?”

流浪汉冷笑道,“法律?哦,老弟。这里是地狱,没有法律!”

他把一枚金币夹在两根手指之间,在流浪汉面前一晃,“我想,它能解决你今天的晚餐。”

流浪汉眼睛一亮,目光盯着金币,立刻热情起来。他笑嘻嘻地说,“你尽情问吧,朋友,想知道什么,我会毫不保留地告诉你。”

“这里发生了什么事?”雷克斯问。

“一起谋杀案,雇佣兵洛德杀了骷髅酒馆的侍女卡莉娅。”说完,流浪汉指了指身后的招牌。

“哦,他为何要杀她?”雷克斯问。

↑返回顶部↑

书页/目录

玄幻奇幻相关阅读: